對標標準條款
以 ISO/IEC 17025:2017《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為核心,拆解 15 個管理要素(如組織、文件控制、記錄管理等)和 10 個技術要素(如人員、設備、方法驗證等),明確每個條款的具體要求。
示例:針對 “4.5.14 服務供應商的選擇”,需制定供應商評估流程,包括資質審核、服務質量評價記錄等。
合規(guī)性:覆蓋標準所有條款
避免遺漏 “隱性要求”,如:
“4.1.5f)” 要求實驗室對影響檢測質量的外部支持服務進行評估,需在《服務供應商選擇程序》中規(guī)定評估指標(如資質、服務質量、價格);
“5.5.7” 要求對參考標準和標準物質進行期間核查,需在《標準物質管理 SOP》中明確核查方法(如比對試驗)和頻次(如每 3 個月)。
可操作性:避免 “文件與實操脫節(jié)”
示例對比:
無效表述:“檢測數(shù)據(jù)需準確記錄”;
有效表述:“檢測人員需在原始記錄中同步填寫儀器顯示數(shù)據(jù),不得轉抄,修改時需劃改并簽名,注明修改日期”。
獲得ISO17025認證對企業(yè)的實驗室認可的益處: 1、表明實驗室具備了按有關國際認可準則開展校準和檢測服務的技術能力; 2、減少可能出現(xiàn)的質量風險和實驗室的責任; 3、平衡實驗室與客戶之間的利益; 4、增強實驗室的市場競爭能力,贏得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信任; 5、獲得與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簽署互認協(xié)議方國家和地區(qū)實驗室認可機構的承認; 6、參與國際間實驗室認可雙邊、多邊合作,得到更廣泛的承認; 7、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互認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