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板會覺得組合商標直接拿去注冊會更省錢,更方便快捷,但是事實卻恰恰相反的。
1、商標局在審查組合商標的時候,都會把文字、英文、圖案等元素拆開來審查。如果審查時發(fā)現(xiàn)其中有一個元素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存在,那么這一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
2、組合商標元素較多,審查的時間也會增加。
3、組合商標申請下來后,不可以隨意組合使用,注冊的時候是什么樣的,用的時候就得什么樣。
而組合商標分開注冊,除了成本多了3倍,其他沒有任河毛病,也會更省心,所以都會建議大家組合商標要分開注冊、還有什么不清楚或者想了解的,歡迎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