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原則:
熟悉案情:律師要仔細查閱案卷,會見被告人,認真進行調查取證,熟知被告人無罪的事實和情節(jié)。
證據(jù)充分:律師需為被告人無罪提供充分證據(jù),從根本上否定檢控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使無罪意見被法官采納。
慎重決策:無罪辯護風險較大、成功率低,律師決定為被告人作無罪辯護時應特別慎重,必要時可與其他律師或律所領導商量。
規(guī)避風險:律師要注意與法院、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溝通,消除誤會,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保護自己并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辯護方法:
查閱案卷:認真查閱案卷,了解案情,找出重點和疑點,可對言詞證據(jù)進行比較。
尋找法律依據(jù):查閱相關法律依據(jù),找出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如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證據(jù)不足、不可抗力等。
收集無罪證據(jù):收集能證明被告人無罪的證據(jù),如被告人行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系合法行為、沒有實施指控的犯罪行為、指控證據(jù)不足等。
堅持辯護:一旦決定作無罪辯護,律師就要敢于堅持,不為被告人及其家人的妥協(xié)而輕易改變。
可能的結果: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另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采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
不予起訴決定作出后,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上一般被視為未受過刑事處罰,但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等其他法律后果。被害人如果對不起訴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后 7 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不經(jīng)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不起訴人如果對不起訴決定不服,也可以自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后 7 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