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原則:
熟悉案情:律師要仔細查閱案卷,會見被告人,認真進行調查取證,熟知被告人無罪的事實和情節(jié)。
證據充分:律師需為被告人無罪提供充分證據,從根本上否定檢控方起訴的事實和理由,使無罪意見被法官采納。
慎重決策:無罪辯護風險較大、成功率低,律師決定為被告人作無罪辯護時應特別慎重,必要時可與其他律師或律所領導商量。
規(guī)避風險:律師要注意與法院、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溝通,消除誤會,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保護自己并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法定不起訴:也稱不起訴,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具有《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包括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酌定不起訴: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檢察機關會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情節(jié)、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現(xiàn)等因素。
特殊問題處理
涉及涉外離婚(如一方為外籍人士、財產在國外):處理法律適用、管轄權、文書公證認證等問題。
涉及軍婚、港澳臺居民離婚:適用特殊法律規(guī)定(如軍婚需征得軍人同意,除非軍人有重大過錯)。
處理離婚中的財產隱匿、轉移、偽造債務等行為:通過法律途徑追回財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