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易燃氣體(如一氧化碳、天然氣、乙烯、甲烷、丁烷等)、易燃液體(如煤油、酒精、松香油、油漆、汽油等)、易腐爛物品(如海鮮、蔬菜、生鮮以及各種水果等)、易腐蝕物品(如硝酸、磷酸、鹽酸、甲酸等)、壓縮氣體(如液化石油氣、二氧化碳、氨等)。
2. 個人電子設備和電腦:由于這些物品內(nèi)存在鋰電池,一旦鋰電池有過熱的現(xiàn)象,很容易引起火災,甚至有爆炸的現(xiàn)象。
3. 易碎物品:如玻璃制品、陶瓷以及瓷磚等。
4. 酒精和化妝品:酒精小于70%可以托運,不可隨身,只能500ml;酒精大于70%,托運隨身都不可以;化妝品限量攜帶,容器容積不能超過100ml,洗發(fā)精、沐浴露包括在內(nèi)。
5. 其他:打火機、刀具、異味食品、水、酒、飲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