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保函區(qū)別有發(fā)行機構不同、保證范圍不同、風險承擔方式不同。
1、發(fā)行機構不同:行政保函是由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開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文件,而銀行保函是由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
2、保證范圍不同:行政保函的保證范圍廣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購、基礎設施建設、貿易結算等,而銀行保函的保證范圍相對較窄,主要涉及貿易、工程承包、勞務輸出等。
3、風險承擔方式不同:行政保函的風險由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承擔,而銀行保函的風險由銀行承擔。